验收公示
金仑路(那况路—恩湖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金仑路(那况路—恩湖路)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广西北海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熠/18275795918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北海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上海路水电花园四排二栋二单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金余/15678539352/ BHW2288@163.com